嵩县县城亮美嵩州建设项目背街小巷及小三项照明项目劳务分包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嵩县县城亮美嵩州建设项目”背街小巷照明及伊河大堤、步行道、音乐喷泉等小三项照明项目劳务分包招标现更改如下:
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他不变。
特此变更!
中节能晶和照明有限公司 招投标部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