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 清 函
致:各投标单位
关于中节能晶和照明有限公司灯杆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综合各部门意见,就相关问题澄清如下:
原付款方式: 1)预付合同总额的30%;2)交货进度款:按月进行清算结算。当月已交货物,且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清算,下月25号之前结算上月交货数量,再支付金额为交货数量金额的30%;3)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到货物数量金额的95%,项目验收时间最长不超过9个月;4)余下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3年现金转账支付。5)以上所有的付款均是以现金或开具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6)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合同签订和实际到货数量为准。7)中标后,产品供应商需配合采购方提供财政审计依据。8)报价不含安装、含运输、卸货、13%增值税、安装支架及安装辅材、含现场技术人员全程安装、调试指导。
现修改为:
付款方式: 1)预付合同总额的30%;2)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次支付合同总额的65%,项目验收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3)余下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3年现金转账支付。4)以上所有的付款均是以现金或开具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5)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合同签订和实际到货数量为准。6)中标后,产品供应商需配合采购方提供财政审计依据。7)报价不含安装,含运输、卸货、13%增值税、安装支架及安装辅材,以及含技术人员现场调试指导等费用。
中节能晶和照明有限公司 招投标部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