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 清 函
致:各投标单位
关于中节能晶和照明有限公司灯杆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综合各部门意见,就相关问题澄清如下:
问题一:[付款方式]作为制造型工厂,主要以生产产品为主,不参与一手项目的,故付款方式无法接受,请参照标准公平的付款方式为:预付30%,出货前再支付65%,5%预留作为项目的质保金。
答:付款方式: 1)预付合同总额的30%;2)交货进度款:按月进行清算结算。当月已交货物,且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清算,下月25号之前结算上月交货数量,再支付金额为交货数量金额的30%;3)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到货物数量金额的95%,项目验收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4)余下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3年现金转账支付。5)以上所有的付款均是以现金或开具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
对2020年6月17日发布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做出如下变更:
截止时间现变更为2020年6月28日上午9:00
中节能晶和照明有限公司 招投标部
2020 年 6 月 22 日